【澳门金沙集团】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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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澳门金沙集团支持》精神,为澳门金沙集团支持国家《澳门金沙集团》,培养清洁能源领域拔尖创新人才,特别是对清洁能源国际热点课题开展前沿研究的高水平领军人才以及政策研究、管理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澳门金沙集团支持》期刊社和瑞典麦拉达伦大学合作开展“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简介

1.第一阶段国内培训

2019年6-7月在北京进行,培训内容包括中国能源政策、发展现状、存在问题等,期间将进行行前教育,包括领事保护、派出手续等事宜。重点布置留学任务,以增强留学人员的使命感、责任感,提升安全意识,保持身心健康,推动留学人员顺利完成学业,回国积极发挥作用。

2.第二阶段留学

2019 年 9-12 月在瑞典麦拉达伦大学集中学习,学习将以课堂讲授、专题讲座和现场观摩访问等方式进行,涵盖能源供给、能源转化、减排技术、智能能源利用、储能技术、能源可持续发展、创新与产业化、论文发表、项目管理、能源金融与投资、实地考察等内容。第二阶段留学期间,留学人员联系确定第三阶段留学的外方导师。有来自英国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瑞典皇家理工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等众多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十余个国家的 40 余位外方导师参与第二阶段教学。

3.第三阶段留学

留学人员在国内完成第三阶段留学申报,录取后办理签证等相关手续后,于2020年6月-2021年9月期间分别在相关国家完成第三阶段留学。第三阶段留学将分 6 个专业领域开展: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转化、减排技术、智能能源系统、储能技术、能源系统可持续发展。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第一阶段国内培训 2 周,第二阶段留学期限 3 个月,第三阶段留学期限 6-15 个月(第二阶段留学结束并按期回国后申报,从事学术研究工作人员留学期限应为 12-15 个月,从事政策研究或管理工作人员留学期限应为 6-15 个月)。

2.选派规模:35-50 人。

3.资助内容:

第一阶段为期 2 周国内培训的学费、食宿费;

第二阶段留学规定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第三阶段留学规定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 周岁(197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人应为我校能源领域学术研究人员或能源领域政策研究、管理工作人员。

6.具有博士学位(从事能源政策研究、管理工作人员具有硕士学位亦可申报)。

7.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申请人须已发表过 SCI 论文;从事政策研究、管理工作申请人须已撰写或起草过能源相关重要报告或规划文件等。

8.在外留学期间使用英语,申请人申报时语言水平须达到《澳门金沙集团》标准,具体如下: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四、申请办法

1.校内申请

申请教师填写《澳门金沙集团》(见附件),经所在院(系)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签字盖章后,2019年3月20日之前,将申请表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行政楼112室)。

2. 网上申请

学校审核通过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通知教师本人于2019年3月30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将材料(一式两份)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上申请时受理机构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选择“国际清洁能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五、有关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询:国家留学基金网站(www.csc.edu.cn)。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3月15日

附件: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单位重点推荐人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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